鄂安监管人[2006]105号

关于受理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省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工作,根据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的要求,凡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办理注册登记的人员,从2006年5月22日起,每周一、三、五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受理注册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注册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不含申请表上的照片);
6、申请前半年内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7、2003年、2004年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始注册申请表可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务必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制申请表;
2、申请表和证件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按上述提交材料的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3、“聘用单位意见”栏的负责人签字必须是手签或印章,计算机打印无效;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提供的收费标准,申请注册人员每人需交纳150元(注册费50元,公告费100元)。
四、受理注册申请材料地点:
需办理注册申请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415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027-87273398
联系人: 许丽华
二OO六年五月十日